福建检察网2月2日讯(叶忠贤)近日,福建省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南靖县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成为全省17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之一,也是该院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去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司法办案、改革创新、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年”活动,综合运用“打击、保护、修复、预防、监督”五项职能,服务南靖县生态文明建设。批准逮捕毁林、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犯罪11人、提起公诉17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件,查办生态资源领域职务犯罪3人,修复生态环境150亩。如在查处靖城镇大房村书记王某、村主任刘某涉嫌受贿案件时,督促行贿人对涉案21亩未复耕的土地补植复绿。开展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发现靖城镇龙合村蚂蚁搬家式盗采河砂问题严重,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引导侦查,侦破一起涉及5人的非法采矿案件。加强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县环保局对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的9家造纸企业加强巡查,规范企业污染黑液的储存处理。积极参与打击毁林开荒种果专项行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针对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案件未恢复原状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促进生态修复;联合县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规定》,推动完善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00件144人、提起公诉284件376人。依法起诉公安部督办指定管辖的53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3亿元;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一起向青少年非法销售境外止咳药水的销售假药案,成功指控一起主要被告人零口供的生产销售病死猪肉10人犯罪团伙案件。深化办案家访、巡回检察工作,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促成刑事和解44件,实施检察救助5人,妥善办结群众信访36件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化反腐倡廉。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2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挽回经济损失570多万元。突出查办“涉农”和“两违”背后职务犯罪。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4件、案件原因分析13件, 发出检察建议8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5次。综合运用《职务犯罪预防》刊物、警示教育基地和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不断丰富预防载体。
注重服务企业发展,实行领导挂钩、定期走访民营企业制度,在万利达、闽星、利南集团设立联系点,走访企业34次,依法快捕快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设立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加强服务台商台企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形象。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紧密结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办案廉政回访制度、岗位目标考评制度、值日督查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