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网7月13日讯(陈建忠 廖晶) 日前,漳平市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回访和平镇下乾村,村民林开淡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办案不仅化解了两个村庄的矛盾,还帮助我们重新喝上了干净的山泉水。”
今年3月,漳平市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一起毁坏财物案:多年前,和平镇和春村郑某江、郑某林等10多户村民,从下乾村石鼓山“深坑”一带的山沟用水管引了一条泉水共同使用。2014年12月初,下乾村洋底自然村因漳永高速公路开挖隧道,导致地下水流失缺水,下乾村委会便将“深坑”泉水用两条PVC管引到洋底自然村供村民使用,致使郑某江、郑某林等村民无法继续使用“深坑”泉水。2014年12月19日上午,郑某江、郑某林组织20多人将下乾村引水的PVC管砍断数百米,经鉴定被毁坏的水管价值6800余元。
为慎重处理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实地察看发案现场,找当地村民了解案情,促使和春村村民对被破坏的水管进行修复,取得下乾村村民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检察官征得院领导同意,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所在乡镇代表、两村的村民代表、当事人等10余人,组织召开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听证会人员一致赞成,检察机关依法对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按理说检察院到此就可以“收兵”了,但院领导觉得还应该为当地群众办点事,于是决定帮助村民把断流了一年多的山泉水重新引到村里。漳平市检察院检察长魏勋民协调交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并向漳永高速公路项目办发出《关于支持解决下乾村村民饮用水困难的函》,促成漳永高速公路项目办将下乾村引水损毁复通工程列入个案处理,拨出专门经费,在下乾村增加建设两个机井,作为枯水期备用水源。同时,交通部门决定新建设一条供水管道,将和新隧道进口水引至和春村供部分村民饮用,从源头上解决两个村群众饮用水问题。
看着断流了一年多的山泉水又重新流入村里,村民们满心欢喜。下乾村村支书林志清说,“检察机关不仅依法公开公平地办理了案件,还帮助我们引来了‘清泉’。村里的喝水难问题解决了,群众心里一百个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