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检察院秉持着“老人的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高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2016年以来,该院分别快捕、快诉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等犯罪2件2人、16件19人。
同时,该院针对当地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侵财案件老年人成为被害重灾区情况,由公诉部门会同预防部门建立预防老年人被侵财工作机制,深入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场所宣讲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等防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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