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145万元。主要用于福建检察的外事交流,借鉴国外、境外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提升我省检察工作水平。
二、 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105.30万元,主要用于与高检院、各兄弟省院、各基层院及港澳台检察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项目 |
2014年预算数(万元) |
合计 |
899.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45 |
2、公务接待费 |
105.30 |
3、公务用车费 |
649 |
其中:运行费 |
389 |
购置经费 |
260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