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网3月15日讯(邓高彬)3月13日,建宁县检察院组织民行、控申等部门干警参加了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城中心组织的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的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向广大群众讲解了消费维权知识、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应的责任和国家法律机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现场共发放了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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