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省院生态处联合福州市院、晋安区院深入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开展“打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邀请晋安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寿山乡乡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吸引当地群众及北峰中学师生近200余人参与,共布置宣传展板16面、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面对面进行生态普法宣传、受理群众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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