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网8月17日讯(王雯雯 肖秀亮)“本来我们一家子对生活都失去希望了,但检察院的救助却让我们倍感温暖,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太感谢了。”近日,刑事被害人李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李某本经营着一家食杂店,老公残疾没有工作能力,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生活虽不富裕却也简单快乐。谁知去年11月,李某在开店时遭遇了抢劫,不仅财物受损,更被歹徒廖某连刺十三刀,需住院治疗。后廖某虽被抓获,但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李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治疗费用没有着落,而李某也因需要康复治疗无法经营小店,这突入其来的变故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前不久,泰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此案回访时,获悉李某家中实际情况,于是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几经努力,该院最终为李某申请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第一时间送到李某手中。
“刑事被害人救助所提供的几千元、几万元,也许并不是个大数字,但这笔资金所产生的作用却不是可以用金额来衡量的。对被害人而言, 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给予了他们公正,但无法得到赔偿使他们仍然处于困顿中。而国家司法救助就像是一阵及时雨,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重获生活的希望。”该院检察官黄文林说。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检察活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救助。并通过设置回访跟踪、监督检查等环节,对资金落实、救助效果进行回访,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