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检察部,也称公益诉讼和生态资源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法律规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申诉案件。
第八检察部检察官信息:
吴晓华:二级高级检察官
谢辉鸣:三级高级检察官(第八检察部主任)
林芳(女):三级高级检察官(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刘红球:三级高级检察官
周建山: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