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网6月1日讯(吴海珠 田文轩)近日,永安市检察院公诉科被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2016年-201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近年来,该院公诉科紧紧围绕公诉工作实际,以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为目标,围绕着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在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品质。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保障地区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特别是刑事审判监督的纠偏匡正作用,认真审查一审判决、裁定,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不当、适用法律错误、违法诉讼程序等情形依法进行监督,果断提出抗诉。办理并提请三明市检察院抗诉的“吴某医疗事故案” 获评全省十大优秀刑事抗诉案例。
该院公诉科以提升公诉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为切入点,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广泛举办模拟论辩、案件评比、出庭考核等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检察业务竞赛,创新推行调研课题合作机制扎实开展检察学术研究,激发公诉队伍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涌现了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辩论手、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办案能手等一批优秀人才。
同时,还充分发挥队伍年轻的优势,积极组织各类法律服务活动。结合该院近年来执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做法,行政执法部门亟需被解的执法难题、对行政执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具体途径和执法方式,依托“一人一课”平台,以《转变作风 主动作为》为题,先后为全市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从法律上解析指导、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难题。建立“检察牵小手”青年志愿服务队,以“感受阳光检察、增强法制理念”等系列活动为载体,重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学业心理辅导、爱心捐赠、生活资助等志愿服务,在倾力服务社会中彰显亲民为民的检察形象。该院公诉科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