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王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闽常任[2021]5号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表决通过:
一、 批准免去王矗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任命阮海鹰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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