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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五)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0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泽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切实履职维护公正,积极探索推进改革,严实过硬建设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案件30888件42236人,审查起诉各类案件50839件67082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80件1351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9592件次。

一、主动服务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省委部署打造市场、开放、社会、生态“四个环境”,细化和落实服务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着力服务企业发展。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发展困难,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探索对策,与省工商联建立七项协作机制,制定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坚持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全面落实查办职务犯罪“五个界限”“五个不轻易”等做法,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177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着力服务对外开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厦门片区派驻检察室。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外商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转刑”案件。完善巡回检察、涉台案件集中管辖、专人专组办理等机制,为台商台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加强国际司法交流。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司法协作和司法互助。启动对台司法互助二级联络窗口试点,探索代送法律文书、司法互助调查取证、返还赃款赃物,推进两岸检察官常态化交流合作。

着力服务民生保障。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实,持续开展专项查办,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931人,占办案总人数的68.9%。扎实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职务犯罪89人。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的安全需求,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对21个案件挂牌督办,批捕440人,起诉1923人。对征收补偿、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医疗救助等涉及民生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优先办理、重点审查217件,赢得当事人的赞许和肯定。

着力服务生态保护。落实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部署,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5人,起诉1359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63人。结合办案,探索开展养鱼治污、放流增殖、退茶还林、流域综治等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督促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专项监督。以生态保护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水资源污染、矿产资源破坏等公共利益受侵害问题,在起诉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331件,对拒不履行职责的提起公益诉讼31件,促成恢复林地、耕地100多公顷,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62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福建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599人,提起公诉63142人。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源头治理。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开展严打暴恐、打黑除恶、“飓风肃毒”会战等专项工作,建立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763人,起诉2012人。打击暴力伤医、拐卖妇女儿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特殊群体权益犯罪,批捕169人,起诉311人。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严厉打击,批捕1423人,起诉1674人。全省三级检察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联动介入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5.12.2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批捕239人,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泛亚”等重大敏感案件49件。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3200人,不起诉2760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83人。办理刑事和解924件,对其中780人依法不起诉。整合“信、访、网、电”诉求渠道,办理群众信访28974件。建成并启用联接四级检察机关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制度,促进息诉罢访。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9件,为174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省委“六个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对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治安防控,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对62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万千家庭幸福安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针对侵害未成年学生的暴力犯罪,批捕309人,起诉360人。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316个,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参与帮扶,接收64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入帮教基地,529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组织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广泛开展“反校园欺凌”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886件1093人、渎职侵权犯罪194件258人。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处级以上干部104人,其中厅局级以上11人,查办百万元以上案件126件。根据最高检指定管辖,侦查起诉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受贿案,原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案。严肃查办“小官巨贪”案件,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科级以下干部104人。马尾区马尾镇原党委书记张圣杰涉嫌受贿2284万元,被立案侦查;漳平市医保中心会计吴春汝挪用公款5466万元,被立案侦查并判处无期徒刑,群众拍手称快。追缴赃款赃物计1.73亿元,督促自首或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劝返“百名红通人员”唐东玫、“红通人员”刘汉伟回国投案。

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犯罪。围绕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监管、补贴资金管理等领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82人。针对山东问题疫苗流入我省事件,检察机关积极办案回应群众关切,批捕非法经营疫苗犯罪32人,立案侦查背后职务犯罪46人,其中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6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204人、司法人员102人。同步介入281起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20人。

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推进行业性廉政风险防控,组织25个重点项目专题预防,开展预防调查262件、案例分析612件,发出检察建议390份。围绕市县乡换届选举,深入村居广泛开展专题预防活动。全面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85项制度性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创新预防方式和载体,改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运用新媒体宣传廉政,探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持续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12件,监督撤案537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963件次。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探索建立在押人员体表外伤检察监督机制,审查技术性证据和鉴定9422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437人、不起诉1180人。着力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55件。省检察院对不服法院死缓判决长期申诉的莆田许某某等四人抢劫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四人无罪。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注重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882件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26397件,纠正不当307件,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57人。针对一些罪犯财产刑“空判”问题,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建立涉财产刑罪犯大数据库,监督法院依法执行到位6.4亿元。针对部分罪犯在判处实刑后未交付执行、长期流散社会现象,从2014年开始持续开展专项清理,从50.7万名罪犯中筛查未交付执行938人,已监督纠正818人。专项清理工作引起最高检和中央政法委高度关注,2016年5月部署在全国开展专项清理。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部署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展对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和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8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1件,提请最高检抗诉8件,对违法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76件,对裁判正确的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积极推动诚信诉讼环境建设,重点查处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等领域的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查处民事虚假诉讼35件。

五、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工作机制创新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突出责任制员额制改革。按照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全省统一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2952名员额制检察官在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宣誓,普遍感到遴选公平公正,职业荣誉感、工作积极性提升,表示要尽职责、尽担当,为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紧抓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配套相关措施,厘清各层级办案主体、职责权限,建立办案组织设置、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评价、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和完善职业保障改革,组织基础数据摸底测算,提出改革建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探索检察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5643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8天以内。组织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推行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公诉模式。深化检务公开、涉检信访、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试点,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全省三级检察院“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新媒体建设运营位居全国前列。

创新检察工作特色。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方式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拓展服务大局载体。福州市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助力福州新区建设,泉州市成立“打击、监督、保护、预防”一体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宁德市依托“四下基层”推动重点地区金融风险防控。探索法律监督模式。厦门市探索行政处罚执行检察监督机制,莆田市依法监督催缴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与自贸区行政监管单位衔接互动机制。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南平市推进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和疑难案件会审,龙岩市积极参与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和矿山恢复治理。创新联系群众平台。漳州市围绕环境保护、精准扶贫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三明市推广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工作的不断创新,有力促进了司法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夯实基础,提供保证。

“两学一做”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创新平台载体,组织研讨,总结经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深化提升。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刘龙清为代表,组织先进事迹报告、检察英模巡讲,激励和引导全省检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责任,敢于担当。

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围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分层分类分岗推进教育培训。通过承办重大疑难案件、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开展检察业务竞赛等强化锻炼培养,选拔全国和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办案能手56名。结合检察实务,开展理论研究。深化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各类培训班,集中培训检察人员2310人次。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案例式、研讨式教学,推广网络培训、岗位实训,提升履职能力。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最高检和省委巡视组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联合巡视,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101条。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检察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和民间借贷活动、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清理和专题警示教育。按照政治巡视要求,对5个设区市检察院开展巡视,实现本届任期全省9个设区市检察院巡视全覆盖。转化和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开展学制度、用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专项检务督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2人。

以科技强检为重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突出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初步建成电子卷宗系统、侦查信息查询管理系统等一批信息化项目。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程动态监督,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权利,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基层。调整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机制,修订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基层检察院科学履职。

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检察工作,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报告,每年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016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得到充分肯定;邀请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反贪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观摩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参与公诉案件评庭、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监管场所巡查、检务督察。全省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2592人次,参加检务活动、专题视察308场。全省共办理、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32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监督司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与省司法厅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拓展监督范围,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06件。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涉检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4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有些专题专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办理的26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典型案例,15名干警在全国性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业务标兵”和业务专家称号6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83.5%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的成绩,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新福建建设,检察机关发展理念、执法方式、服务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新增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部分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配套制度尚待完善和落实;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司法规范和纪律要求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解决。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福建“六区”建设,细化完善检察机关服务措施,持续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工作,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更好守护福建青山绿水。

二是保安全、护稳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忧患意识,增强政治警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间谍、反渗透斗争,配合做好金砖国家会议相关安保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深化改革、凝聚合力,不断探索创新。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合做好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工作。归类管理到人,司法责任到岗,绩效考核量化,健全办案组织,理顺内设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的公益诉讼试点。切实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创新检察监督平台、载体和方式,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四是从严治检、规范管理,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生态。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立足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特点,提高队伍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各项部署和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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