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递补推荐全国检察机关
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递补推荐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徐晋雄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7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福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 电话:0591-87821785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电话:0591-88015390
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拟递补推荐对象
1.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五年来,该院深化“品质检察”战略,践行“责任、精细、严谨、创新”工匠精神,先后获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五届)、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四届)。担责任护民生。搭建掌上线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向阳乡助农、芯谷创新园区创客空间+26个检察官联系基层小组的服务基层工作载体。探索破坏生态环境立案监督机制,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提名事例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百场次,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检校和谐共建机制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尚精细立品质。审查批捕6500余人,审查起诉13000余人。探索派驻派出所监督、“两法衔接”平台、刑事交付执行协作等机制,成功办理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和全国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诉前程序案件各一件,获评全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践严谨树队伍。坚持党建带队建,狠抓班子建设,与高校联办检察理论年会并共建实践基地,34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推创新谋发展。创新“亲清护企”、网格化平台、巡回检察等机制,深化创建工作,获评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两届)、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拟递补推荐对象
1. 徐晋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入职以来,该同志始终在侦监、公诉等检察业务一线办案,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先后办理以米某兵为首的湖南籍黑恶势力案、刘某梅等人特大持枪贩毒案、尹某丽等人集资诈骗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着重打击暴力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因工作表现突破,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曾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杰出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全市最美家庭,莆田市青年五四奖章,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及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