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上半年
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注重在“教育引导、对外宣传、压力传导、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和社会认知度,《福建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的经验做法,分别被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办、省教育整顿办简报刊发。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653件,其中,省检察院填报159件,占4.4%;设区市级院填报493件,占13.5%;基层院填报3001件,占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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