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宣教引导,狠抓制度落实,紧盯追责问责,一以贯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地,不断夯实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干警依法忠诚履职的基石,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福建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的经验做法,分别被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办、省教育整顿办简报刊发,《“严”字当头、同向发力,福建省检察院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宣传报道先后在人民网、法制网、学习强国刊用。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共5906件,同比增长291%,其中省院机关315件占5.3%、同比增长420%,设区市院718件占12.2%、同比增长254%,基层院4873件占82.5%,同比增长291%;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5552件占94%、同比增长278%,干预、插手的183件占3.1%、同比增长464%,相关接触交往的171件占2.9%,同比增长190%。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切实巩固深化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增强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持续深度宣教,加大“三个规定”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提高“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和支持率,为廉洁公正执法司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强化导向作用,把“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和业绩考评等考核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必核事项,作为考察检察人员是否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指标,作为惩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在稳步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中彰显司法公正。进一步倒逼制度落实,做好内部月通报和季度向社会公布,对“零报告”次数多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察,持续推动检察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向纵深发展。